讯:5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即日起开始接受公司迁册申请,同时《2025年公司(修订)(第2号)条例》正式刊宪生效。此举意味着,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的公司现可向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提出迁册至香港的申请。
据了解,此次申请迁册至香港的公司类型涵盖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有股本的私人无限公司及有股本的公众无限公司,或与这四类公司相似的企业。
讯:5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即日起开始接受公司迁册申请,同时《2025年公司(修订)(第2号)条例》正式刊宪生效。此举意味着,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的公司现可向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提出迁册至香港的申请。
据了解,此次申请迁册至香港的公司类型涵盖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有股本的私人无限公司及有股本的公众无限公司,或与这四类公司相似的企业。